项目名称 | 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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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名单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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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5101053974315615 | 成都瑞诚四方商贸有限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2666140元 |
2 | 912101131179335843 | 沈阳捷通消防车有限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2713335元 |
3 | 91321200660829463J | 泰州鸿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2740025元 |
项目名称: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招 标 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9-12-03
开标地点: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瑞诚四方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2666140.00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二中标候选人:沈阳捷通消防车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2713335.00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三中标候选人:泰州鸿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2740025.00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公示期:2019年 12月 10日至2019年 12月 12日
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供应商对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规定期限内未对供应商的质疑进行答复的,供应商可向本项目监督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