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沙子乡河边村、弄染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镇府函〔2019〕78 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资为:专项资金, 项目施工出资比例为:省级配套资金0万人民币;地方自筹资金61.45万人民币,项目施工投资审定61.45万人民币 招标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镇宁自治县沙子乡。
2.2 项目规模:以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供该项目的设计文本为准。
2.3 计划工期:6个月。
2.4 招标范围:土地土地整治施工。
2.5 标段划分: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 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施工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②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③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提供2019年其中近三个月纳税的凭证)原件;④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表(2019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⑤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公司5人以上2019年近三个月含投标代表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原件; ⑥投标单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截图原件。 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原件。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单位经审查合格后出具的《报名资格审查表》方可进行报名;
3.3本项目严格禁止转包和分包。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6月25日至2019年07月2日(北京时间)(每工作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在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含电子文件),(地址:安顺办事处清水湾E区E2栋30-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9年7月3日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把投标文件递交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顺办事处清水湾E区E2栋30-1。)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额及项目招标代理费
(1)投标保证金额:1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9年7月3日9:00之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单位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
(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按照 黔价房[2011]69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5)开户银行及账号(单位名称: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万东支行)。
帐号:2402004409200013391。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 理机构: |
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便民服务中心6楼 |
地址: |
安顺办事处清水湾E区E2栋30-1 |
邮编: |
561200 |
邮编: |
550000 |
联系人: |
刘卫东 |
联系人: |
李 俊 |
电话: |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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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18285114515 |
手机号码: |
18084342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