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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0-03-08
近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日前发布《关于暂停办理工程类项目招标采购的紧急通知》和《关于暂停货物服务类单独采购项目开标、评审工作的紧急通知》,旨在团结一致,克服困难,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据了解,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部署,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减少人员聚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按照中心的统一工作布署,国采中心决定特事特办,及时发布《关于暂停办理工程类项目招标采购的紧急通知》和《关于暂停货物服务类单独采购项目开标、评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暂停办理工程类项目招标采购的紧急通知》中明确提出,自2020年1月31日起暂停中心平台及委托中心在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业务平台办理的所有工程类招投标、采购、见证服务项目,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工程类施工、监理、造价、电梯集中采购网上备案工作正常受理,涉及防疫防控等应急工程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全部施行事后备案(或即时备案)等便利化措施。
《关于暂停货物服务类单独采购项目开标、评审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国采中心决定自2020年1月31日起,除因疫情防控采购和特殊项目外,暂停其他货物服务类单独采购项目的开标、评审等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因疫情防控采购和特殊项目确需正常开标、评审的,请采购人来函说明,经国采中心研究同意后正常开展,并通过相关渠道予以充分提示。参与相关项目的供应商、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应严格遵守开评标场所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配合做好防护工作。此外,国采中心单独采购项目委托及受理正常开展,电子卖场、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网上竞价等线上采购业务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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